新西部教育网讯(陕西农村网-陕西农村报 记者 鱼玉军 实习记者 冯琼)靖边一农民从乡政府干部手中买了3亩地,连同树木补偿款,一共花了45万元。谁知几个月后,土地却被另一位声称买地的人占用修建。近7年过去了,卖地干部既未解决购买权争议,也拒绝退还地款,并称:“土地出现争议,是买地的人没有管理好。”
孙生荣与赵子红的买地合同
孙生荣与赵子红的买地合同
买地农民:“土地没了,还不退钱,是不是场骗局?”
6月6日,靖边县天赐湾镇农民赵子红,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2009年11月17日,赵子红经靖边县镇靖乡寨山村民王文光介绍,买了该乡政府干部孙生荣的3亩地,每亩12万元。因为地上有王文光种植的树木,三人协商,赵子红每亩土地再给王文光出3万元的树木补偿费。买地款和树木补偿款,一共45万元。
“我给孙生荣在银行卡上打了42万元,现金付了3万元。” 赵子红说。
2010年春季,赵子红又花了5.26万元,把地推平,准备修建房子。谁知同一块地上另外有人拉来了砖,也开始修建房子。一位姓肖的人说,这块地他早就买下了。
土地出现权属争议后,赵子红随即找到孙生荣,说明情况。孙生荣赶到现场,未见到施工人员,于是推倒了正在修建的墙体,承诺解决问题。
赵子红说,孙生荣承诺解决土地争议,态度很不积极,一拖再拖,快7年时间了,事情还没有解决。
“这些年来,我多次找他理论,他就是不给一个明确的答复,后来连我的电话都不接了。我买的地没了,钱也不给退,世上还有这等事,这是不是一场骗局?”赵子红显得一脸无奈。
赵子红所买的土地已被他人修建
当天下午,记者随赵子红来看当初购买的土地,地面上建起8套房子,其中有一套正在装修。房子的女主人说:“我们在这里买了不到一亩地,已经买下七八年时间了,是别人从乡政府那里买的,我们又从别人手上转买过来,去年修了两套房子,现在卖了一套。”当记者问及能为购房者提供什么手续时,对方称只提供乡政府的证明。
卖地干部:“土地出现争议,买地的没管理好。”
6月7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孙生荣,他对给赵子红卖地一事直言不讳。对于土地出现的权属争议,孙生荣称:“我给他卖地时,把乡政府给我划拨的土地证明也给了他,出现了争议,怪他自己没管理好。”
在这块地上修建房子的人,孙生荣称并不认识。“出现争议后,我也推倒过对方修建的砖墙。”他说,“乡政府给我划拨土地的时候,土地是没争议的。”
针对此事,现任天赐湾镇党委书记宋勇树说:“此事不是我任职内的事,具体不太清楚;因为有合同,最好走法律程序。”
已建房者给赵子红提供的土地原权属者
卖地干部孙生荣给买地农民赵子红提供的土地划拨书
两份证明真假难辨 土地划拨是否合法?
据赵子红讲,现在盖房的肖某为了证明自己是该总土地的购买者,提供了土地原权属证明的复印件。该证明书显示:“原天赐湾乡政府会议决定,同意将乡政府水口滩林地划拨给李某等5人,土地面积共计3.5亩。”划拨时间为1999年9月。
而乡政府干部孙生荣给赵子红出具的是国有土地划拨书,时间显示为2001年9月。面积为1890平米,其中东西长30米,南北宽63米。
同一块土地,两份权属证明,是有真有假,还是一女二嫁?乡政府的会议纪要能否代替国土部门的法律文书?该宗土地划拨给私人是否合法?农民的权益该如何维护?本报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刘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