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晚,王某某驾驶车辆在宝鸡市渭滨交警大队辖区就餐期间,没有按照规定将车辆停放在车位上。随后,他违法停车的行为被执勤交警发现,交警当即下发了《违法停车告知单》。吃完饭后,王某某看到车上的《违法停车告知单》后,情绪比较激动,便随手在微信朋友圈先后发布了两条辱骂执勤交警的帖子。
接到报案后,交警部门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取证,依法追责。最终,王某某对辱骂交警的事实供认不讳。据查,王某某在发布辱警言论后,朋友圈中有4人进行了回帖,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王某某受到依法行政拘留5天,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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