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保护广大市民合法权益,现将我局在开展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专项整治检查活动中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第十七批机构名单(55家)予以通报。
本次曝光的未取得《西安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的经纪机构,不得擅自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8.08.16
附名单:
责任编辑:祁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