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华商论坛发帖吐槽,咸阳市乾县民政局要求60岁以下的已婚农民必须重领一次结婚证,发帖人认为,领证过程既劳民伤财又效率低下。乾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就此事回应,这一要求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近日,网友“三秦一夫”在华商论坛群众呼声发帖,称乾县民政部门要求60岁及60岁以下的已婚农民夫妇必须再领一次结婚证,并要求农民必须先到其所在村委会开证明,后到乡镇政府盖章,办完这些手续后,夫妻双方到县城的婚姻登记所再领一次新的结婚证。
“三秦一夫”在贴中描述,现在很多农民都外出打工,年底才能回家,过完春节就又得再次启程打工,农民方便办理的时间刚好是民政部门的非工作时间。民政部门的这一政策,将很多农民的生活节奏打乱了。其次农民夫妇为了重新领证得搭车外出、交纳20元照相费还得花费一整天的时间。“三秦一夫”认为,这一措举,既劳民伤财又效率低下。
在发帖中, “三秦一夫”向民政部门提议,建议婚姻登记机关能利用公安机关的户籍登记系统,完成婚姻登记部门的工作,不要让农民们来来回回跑,这样才能接地气、少花钱、易操作、效率高……
乾县民政局:符合法规
近日,华商网就网友反映的问题致函乾县民政局。乾县民政局经调查后,函复华商网。回函中称,对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进行补录是中省市民政部门安排的一项正常的业务工作,2018年2月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全省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月通报制度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务必赶2018年10月底前完成1970年以来婚姻登记历史数据录入数据库的目标,自本月起对各地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情况进行月通报,并纳入社会事务工作年度考核内容。2018年2月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建立全市婚姻登记历史数据录入通报制度的通知》。
为完成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乾县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婚姻登记信息补录的通知》,另外,通过发布公告、散发宣传单的等多种方式,宣传《婚姻法》及结婚证补领程序,动员群众补领结婚证。在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群众随来随办。截止目前,乾县民政局共补领结婚证7920本,补录婚姻登记历史数据13782条。
网友发帖提及的“原本一个既简单,又高效,不劳民的方法是婚姻登记机关进入公安机关的户籍登记系统,一切所需信息就自然到手了”。乾县民政局在开展此项工作时没有采取上述办法的原因是: 《婚姻法》第八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如果只是简单的将公安户籍登记信息改为婚姻登记信息,与《婚姻法》规定不符,会造成很多婚姻当事人“被结婚”,给当事人造成更大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