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榆林讯(记者 李明 通讯员 俞纪宣)近日,米脂县法院对全市留置第一案进行宣判,米脂县丁家沟村扶贫互助协会理事长樊保宁、理事兼出纳赵其军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据了解,米脂县丁家沟村扶贫互助协会理事长樊保宁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米脂县丁家沟村扶贫互助协会理事兼出纳赵其军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两年。
今年3月23日,榆林市监察委员会对樊保宁、赵其军采取留置措施,对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审查调查。这也是全省首例在扶贫领域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
榆林市监委严格运用多种调查措施固定证据,仅用7天时间就将案情全部查清,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樊保宁、赵其军利用协助政府管理扶贫专项资金的职务之便,擅自将国家扶贫款23万元挪用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5月9日,米脂县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对犯罪嫌疑人樊保宁、赵其军依法提起公诉。此前,樊保宁已被依纪依规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