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教育网讯(记者 张超)农民工在生活中随处可见,城市里的宏伟建筑,平整的柏油马路,都离不开他们的双手,再苦再累也不怕,就为了多赚点钱。而最近,太白县的28名农民就被拖欠了4万元的血汗钱,太白县王家堎镇中明村板桥支部第一书记徐龙得知此事,积极联系终讨回。
2018年12月17日中午12点半,太白县王家堎镇中明村、和平村的28名村民聚集在中明村村委会不愿离去,太白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察员、驻村第一书记徐龙得知此事后,饭还没吃完,就立即放下筷碗,赶到村委会了解情况。
原来是他们2017年在太白县王家堎镇中明村九坪沟通村公路项目工程上干活,因工程款到位不及时,该项目承包人杨某迟迟未能给付工资。村民曾多次联系杨某,但村民未能领取报酬。“眼看年底了,我们咋过年。”村民情绪激动,围在村委会前希望能得到帮助。
“我做为劳动部门执法人员,又是驻村第一书记,面对群众渴望的眼神,我有义务,也有责任协调处理这起欠薪事件。”徐龙表示。
当日,徐龙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项目总工徐某沟通协商,并讲解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立即兑付农民工工资。最终,该公司工程项目部同意将工人工资款转到中明村村委会账户,由中明村村委会代替公司向工人支付工资款。
12月31日中午,中明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将公司转账来的4万余元,现场发到工人手中。
农历新年即将到来,太白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醒广大农民工:农民工朋友在讨薪过程中一定要合法、理性,运用法律武器来讨薪。今后在打工时应直接与具有资质的正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保留欠薪的直接证据(如欠条、结算单),并加盖公章。一定要掌握用人单位的详细情况(全称、注册地,法人信息)以便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时,能及时受理,快速处理。如在打工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反映。投诉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