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教育网讯(记者 张超)大雾天驾驶上高速本就十分危险,驾驶人不但无证驾驶还载人,1月11日上午,宝鸡交警就查处了这样一位“胆大”的驾驶员。
1月11日上午10时许,连霍高速宝鸡段出现大雾天气,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西宝中队民警,在宝鸡收费站对过往车辆进行安全提醒。当民警对一辆悬挂临时号牌的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准备进行提醒时,发现该车驾驶员半天不愿降下车窗。这一反常的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怀疑,民警立即要求该车靠边准备进一步检查。
经过询问,驾驶员男子告诉民警,自己叫王某某已考取了驾驶证,但出门着急忘记携带,但当民警问及何时领取的驾驶证时,王某某却只记得是去年领的,具体月份竟不记得了。“年纪轻轻,却如此健忘。”执勤民警带着疑惑,根据王某某提供的身份证号进行了信息核查。
这一查民警发现,该男子王某某根本就没有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被识破谎言,开车的小伙王某某才承认,此次和朋友从陇县来宝鸡办事,出发时是朋友张某某驾驶车辆的,当车到陇县收费站后,王某某便替换驾驶员张某某开车。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以吊销驾驶证的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高速交警提醒: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不仅是对他人的一种不负责的行为,更是对自己不负责的表现。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因为司机无驾驶资质拒赔,车主或无证驾驶者将面临较大的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