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省教育厅在厅机关综合楼第三会议室召开民办教育规范发展工作座谈会。省教育厅副巡视宋黔萍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处长胡勇主持。
宋黔萍指出,教育部在全省开展民办学校规范办学防范化解风险专项行动,是引导民办学校有序规范办学的重要措施,事关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对第一阶段排查出的党的建设、招生宣传、研学实习、收费退费、校园安全等主要办学风险点,找准问题症结,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全过程监管。
宋黔萍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好利用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举办民办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对利用国有资产和财政性资金及政府平台公司举办的学校进行一次再摸底,对清理出的学校,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地教育发展的现状,坚持“一校一策”,做好规范工作。
宋黔萍强调,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改革方向,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家已初步构建了上位法律、国务院文件、部门配套政策相衔接的、相对完整的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制度和实施体系,省政府已出台实施意见。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对标对表,积极作为,摸清本地民办学校及学生底数,潜心钻研具体操作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培训、学校产权确认和章程完善等基础工作,抓紧制定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办法。
宋黔萍要求,各地要加强民办学校规范管理,当前要高度重视民办学校招生宣传及学籍管理工作,抓实学籍注册、学生转学等各个环节,坚决杜绝学籍空挂、人籍分离等现象发生。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和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有关负责同志作了发言,介绍了本地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利用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举办民办学校清理规范及民办教育规范发展防范风险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作了认真的分析和研判,对下一步落实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精神作了较好的思考和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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