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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中招工作稳步推进

日期:2019-06-19 20:57:34        来源:延边州教育局    浏览量:

  今年,延边州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报名人数为13526人,其中汉考考生为11556人,朝考考生为1970人;全州英语考生为13421人,日语考生为105人,全州共设8个考区、16个考点、478个考场。

  一、关于中考招生工作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全州普通高中计划招收统招生9021人。其中延吉市1784人, 珲春市1080人,图们市250人,敦化市2370人,龙井市335人,和龙市392人,汪清县720人,安图县650人,州直1220人。延边一中计划招收统招生420名,延边二中计划招收统招生800名。

  (二)奖励照顾政策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吉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奖励照顾政策调整如下:

  1.报考普通高中的省级优秀学生加3分录取,州级优秀学生加2分录取。

  2.港澳同胞、台胞、华侨、归侨子女降低5分录取。

  3.学习日语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降低5分录取。

  4.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按照《延边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按照各录取线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军人烈士子女按照各录取线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根据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精神,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分录取,具体办法参照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的教育优待标准执行。

  5.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按照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关于转发公安部 教育部 民政部<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吉公办字﹝2007﹞26号)执行。

  6.按照《吉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获得省、州政府批准的“见义勇为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的本人或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降低10分录取;革命烈士子女降低20分录取。

  7.外商和域外客商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开放带动战略具体实施办法》(延州发〔2006〕18号)有关规定,统招生降低5分录取。

  上述奖励政策不能兼得和相加,如有两项以上,取最高项值。

  各县(市)要按照州教育局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将各类奖励照顾生名单公示一周(公示表格见附件),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报考延边一中、延边二中的各类奖励照顾生公示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建立完善高中贫困学生扶助机制

  各县(市)和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建立健全贫困学生就读扶助机制,从学杂费中确定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扶助贫困学生。率先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根据本地实际,确定贫困生补助标准和办法,开展形式多样的贫困生扶助工作,保证生活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关于中考考务工作

  今年,中考考试时间为6月27日至29日。6月30至7月8日中考网上阅卷,预计7月9日,网上公布考生成绩。7月10日、11日,进行延边一中、延边二中录取、退档工作,7月12日起,各县市普通高中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责任编辑: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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