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教育网讯:2019年6月28日10:00-11:00,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秦老师在线”问答栏目第四十六期举行。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编辑室工作人员在线实时回答了网友问题,提供教育咨询服务。以下是文字实录。进入访谈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秦老师在线”问答栏目在线实时回答网友问题,提供教育咨询服务。本期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上午10:00至11:00,期待您的参与。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秦老师在线”在线实时问答栏目每周举办两期,具体时间为工作日每周二、周五上午10:00-11:00。您可登录“秦老师在线”窗口留言、输入验证码提交问题,答复内容将即时显示在窗口问题上方。具体活动内容和注意事项可通过“秦老师在线”页面《问答须知》详细了解。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开设了网上咨询、监督投诉、厅长信箱、民意征集等栏目受理和答复网民留言,提供政策咨询、投诉、意见建议等服务,若未能通过“秦老师在线”参与互动的网友,亦可通过以上栏目留言,编辑将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同时,广大网友还可以通过省教育厅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咨询问题。 [14:42]
[秦老师]: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秦老师在线”,感谢大家关注我们的栏目,欢迎大家在浮动窗口留言,我们将实时回答网友问题,提供教育咨询服务。 [10:00]
[网友]:请问秦老师,什么时候二本志愿开始填报 [10:01]
[秦老师]:您好!您可以在工作日直接致电陕西教育考试院(电话:029-85221726)咨询。 [10:02]
[网友]:2019年报考公安院校没有登录公安厅网站填写个人信息,这个会严重影响接下来的报考流程么?或者说因为我没有填写,导致接下来流程终止,最终不能读公安类院校? 这个问题对我很重要,希望能尽早回复,谢谢秦老师! [10:03]
[秦老师]:您好!您可以在工作日直接致电陕西教育考试院(电话:029-85221726)咨询。 [10:04]
[网友]:秦老师您好,请问什么时候填报专科志愿? [10:04]
[秦老师]:您好!您可以在工作日直接致电陕西教育考试院(电话:029-85221726)咨询。 [10:06]
[网友]:您好秦老师,我是今年的高考考生,理工类399分,能上一个好的二本吗?想报考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这个分数录取的把握大吗?这个学校今年的招生计划如何? [10:06]
[秦老师]:您好!今年理工类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63分,您的分数可以报考二本院校,详细情况请咨询陕西教育考试院(电话:029-85221726)或进入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10:11]
[网友]:秦老师您好,高考成绩已经发布,能不能介绍一下高考成绩是怎么算出来的?考生如果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该怎么办? [10:12]
[秦老师]:您好!我省高考实施“网上评卷”。考生试卷的评阅要经过数道关口,尤其是主观题的评阅,采用的是一题多评模式。即计算机评卷系统将考生答题图像随机发送给评卷员,不同的两个评卷员分别输入该答题得分后,计算机系统自动比较两个人所给分数。 [10:15]
[秦老师]:如果两个评卷员给出的分数差值没有超过允许误差值,取其给分的平均值作为最终得分;如果超出允许误差值,计算机系统会自动将该答题交由第3位评卷员再次评阅;如果还超出允许误差值,系统则将该答题发送给评卷中心组的专家,由专家按规定程序进行评阅。 [10:17]
[秦老师]:省教育考试院每年都会派出各个学科的评卷督查员进驻评卷现场,配合评卷老师把好质量关。同时各个学科评卷工作站也会及时校验评卷数据的完整、有效和准确性,通过层层抽查严格复查,确保评卷零差错。 [10:20]
[秦老师]:高考成绩发布后,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于6月27日18:00前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申请成绩复核以及再次复核。 [10:21]
[秦老师]:需要特别提醒的是:高考成绩复核只受理网上申请。考生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答题卡)、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 [10:23]
[秦老师]:超出以上时间、方式和事项范围的申请将不予受理。考生在成绩复核等待回复期间,应按规定填报高考志愿,如复核后成绩变更,考生可申请重新填报志愿。 [10:25]
[网友]:秦老师您好,我是今年的高考考生,文科492分,是不是只能报考二本学校?请问这个分数可以报考陕西省西安市的哪些学校呢? [10:26]
[秦老师]:您好!今年陕西省文史类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线为518分,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00分,您的分数可以报考本科二批学校,详细问题请在工作日直接致电陕西教育考试院,电话029-85221726. [10:29]
[网友]:请问秦老师,2019年秋季至2020年小学生的教材还和以前一样吗?有没有什么变化? [10:31]
[秦老师]:您好!陕西省2019年秋季至2020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情况如下: [10:32]
[秦老师]:1. 2019年秋季至2020年春季全省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各学科继续使用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原选用的版本不变。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全部使用统编教材。 [10:34]
[秦老师]:2. 小学科学,一、二、三年级使用国家课程标准(2017年版)修订的新版教材,四至六年级仍使用原选用版本教材,不得随意更换版本。 [10:37]
[秦老师]:3. 2019年秋季继续向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小学一年级学生免费提供《新编学生字典》(人民教育出版社双色本)。 关于陕西省2019年秋季至2020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详情见http://jyt.shaanxi.gov.cn/news/jiaoyutingwenjian/201906/18/15738.html [10:40]
[网友]:秦老师您好,我的小孩在西安灞桥区某幼儿园上学,这两天给娃报名老家的小学,报名条件需要查询娃的幼儿园学籍信息,但学校老师说教育官网关闭,无法查询,事情很急,希望尽快能查询。 [10:41]
[秦老师]:您好!中小学实行“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由当地县区教育局负责日常管理,市教育局负责统筹管理。请您直接致电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电话:029-83519659)咨询反映。 [10:42]
[网友]:请问秦老师,外地小孩在本地就学,在西安可以直接高考吗? [10:43]
[秦老师]:您好!《陕西省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办法(试行)》规定: [10:45]
[秦老师]:1.本办法适用于陕西省境内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需要在流入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的人员。其他外来流动人口及其子女及参加非普通高中升学考试的,不适用此办法。 [10:47]
[秦老师]:2.从2012年起,凡户籍不属于流入地的在陕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完成义务教育后,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回户籍所在地或在流入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在流入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平等享有与流入地学生同等权利和义务。 [10:47]
[秦老师]:3.对在陕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已在流入地就读学校注册学籍的初三应届毕业生,允许在流入地就读学校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 [10:49]
[秦老师]:对虽没有取得流入地就读学校义务教育学籍,但已在流入地义务教育学校连续就读满一年的初三应届毕业生,由法定监护人向流入地就读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视同取得流入地就读学校义务教育学籍,也允许在流入地就读学校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 [10:50]
[秦老师]:4.按学生本人意愿,要求在流入地申请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的,须在陕西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规定报名日期20个工作日前,由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及其子女户籍、身份证明和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义务教育流出证书、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务工或就业相关补充证明,在流入地就读学校统一报名,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就读学校向社会公示5日,报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0:52]
[秦老师]:5.按学生本人意愿,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可在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名,与本地学生一视同仁。 [10:53]
[秦老师]:6.对非陕西省户籍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西完成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因考虑到与现行高考有关规定相衔接,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并注册学籍。对学生本人及监护人要求在陕西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的,要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严格审核。 [10:54]
[秦老师]:经审定,符合条件并通过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被陕西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陕教基二〔2011〕6号)有关规定,按借读生有关规定办理。 详情可点击查看http://jyt.shaanxi.gov.cn/news/jiaoyutingwenjian/201111/24/2850.html。 [10:55]
[秦老师]:因为中小学实行“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由当地县区教育局负责日常管理,市教育局负责统筹管理。请您直接致电就读学校所属的县教育局咨询反映,您亦可致电西安市教育局(电话:029-86786606)咨询。 [10:56]
[网友]:秦老师您好,本人为在校大三学生,想与同学回家开办暑期艺术培训班,可否不用办理许可证,最多只开办两个月,我们不是为了盈利,重点是为了锻炼自己,我们也有这方面知识,也有代课的经验。我们这样做违反法律吗? [10:57]
[秦老师]:您好!对社会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批,根据所开展的培训内容和对象,分别由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工商部门负责,在取得办学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方可正式开展培训活动。建议您了解有关培训机构的发证机关,直接向其主管部门咨询反映有关问题。 [10:58]
[秦老师]:各位网友,本期“秦老师在线”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大家的积极提问。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开设了网上咨询、监督投诉、厅长信箱、民意征集等5个栏目受理和答复网民留言,提供政策咨询、投诉、意见建议等服务,若未能通过“秦老师在线”参与互动的网友,亦可通过以上栏目留言,编辑将在规定时间内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