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教育厅、科协联合印发《关于确定第三批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的通知》,确定呼和浩特市南马路小学等16所学校为第三批“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试点日期持续至2021年9月。
据介绍,自治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开展以来,共培育国家级试点学校6所,自治区级试点学校40所,其中,少数民族试点学校7所、农村牧区试点学校2所,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工作已覆盖全区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并延伸至旗县级和农村牧区学校,为自治区青少年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升知识产权意识、培育知识产权文化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