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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四项举措保障残疾儿童接受教育权利

日期:2019-08-12 15:04:00        来源:自治区政府网    浏览量:

  保障每一个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是政府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同时也是“控辍保学”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此自治区教育厅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措施全力保障残疾儿童接受教育权利。

  一是加大投入,加强特殊教育基础建设。争取国家、自治区特殊教育补助资金2000万元,比上年提高25%。推进特殊教育基础建设,新建随班就读资源中心5个,建设专用教室58间,加强教学设备仪器配置,持续改善办学条件。

  二是摸排建档,做好残疾儿童就学工作。印发《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未入学残疾儿童就学工作的通知》,推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未入学残疾儿童的摸排入学复学工作,对比对筛查出了508名未在学籍系统中注册的适龄残疾儿童,按照一人一案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满足不同残疾程度的受教育需求,确保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三是送教上门,解决重度残疾儿童就学难题。安排170万元资金,用于开展重度残疾儿童实施送教上门服务,支持576名重度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四是建立关爱机制,多部门携手帮助残疾儿接受教育。成立了由教育、卫生、残联三部门专家组成的特殊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建立残疾儿童多渠道帮扶机制,支持帮助学校、家庭和个人开展残疾儿童教育工作,帮助残疾儿童完成学业。




责任编辑: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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