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教育局印发了《成都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从初一年级开始实施。初中学生将通过“成都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记录管理系统”进行客观写实记录。据悉,成都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已从2017年开始实施。
评价方式
在评价方式上,用客观的写实记录取代了传统的主观性评价。学生通过“成都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记录管理系统”信息化平台对自身发展情况进行客观写实记录。与之前的评价工作比较,取消了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价等主观性评价方式,只在毕业学期由班主任对学生的个性特点简要给出评语,除此之外,学校、教师不再对学生给予主观性评价。
评价内容
在评价内容上,将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作为考察重点,全方位展现学生的综合素质,使评价内容可考察、可比较、可分析。
组织管理
在组织管理方面,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四项监督制度,即材料公示制度,检查制度,申诉与复议制度,诚信责任追究制度。
评价结果使用
在评价结果使用上,改革了初中学校对学生给出评价结论,高中招生录取直接使用评价等级的工作模式,实行“谁使用谁评价”,评价办法由高中招生学校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记录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要以事实为依据,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多元评价方式进行。学生的学习成长情况,通过“成都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管理系统”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综合实践五个方面,及时记录、真实反映的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并将学生的突出表现作为考查的重点,尤其关注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形成和表现出来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同时,这五个方面既各自独立但又互为补充,为学生初中阶段的成长及教师、学校、家长对学生成长过程的科学分析、客观评价提供了参考标准和记录支撑。成都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发布 学生突出表现作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