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积极主动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创新和规范中小学教师编制配备,多举措优化教师岗位,深入推进教师聘用管理制度落地落实。
——校内竞聘。各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和学校竞聘方案,本着平等自愿、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自由竞聘。先进行教学岗位竞聘,其次再进行教辅工勤岗位竞聘。
——直接聘用。对临近退休、产假或有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的教师,各学校可视具体情况将其直接安排或竞聘学校设置的直聘岗位,聘用在各类职称岗位的最低档,享受最低档工资待遇;对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让其参加学校竞聘。
——支教竞聘。对城区各学校上报的支教人员,由教育局安排受援学校组织竞聘;落聘者,城区学校将其按直聘对待,聘用在原职称的最低档,同时城区学校按照教育局分配名额,另外推荐人选参加受援学校竞聘,直至被受援学校聘用为止。对上一学年支教综合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支教教师,城区学校可在原职称岗位等级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跟岗竞聘。教育局组织各乡镇学校择优推荐的跟岗教师参加城区学校的竞聘;落聘者,退回原乡镇学校,乡镇学校将其按直聘对待,聘用在原职称的最低档,同时原乡镇学校另外推荐优秀教师到城区学校继续参加竞聘,直至被城区学校聘用为止。对上一学年跟岗综合考核为优秀等次的跟岗教师,乡镇学校可在原职称岗位等级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优秀教师专项岗位竞聘。各学校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由没有中、高级空岗的城区学校符合专项岗位条件的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教育局、人社局三级联审后,人社局予以批复。各学校对批复的享受专项岗位人员在聘用时,聘用在高一级职称的最低档,享受高一级职称最低档工资待遇。
——农村特设岗位竞聘。教育局组织城区没有中、高级空岗的学校推荐上报符合晋升高一级职称条件的教师参加农村特设岗位学校竞聘,被设岗学校聘用者,按规定办理工资、人事关系转移手续,设岗学校可在原职称岗位等级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被聘用者在聘用单位任教3年,对工作实绩突出且考核均为合格者,不受原单位岗位限制直接进行职称晋升。
——退出教师竞聘。对教师定额退出试点学校上报的退出教师,原学校不再聘用,由退出教师本人降低学段自行联系学校,经联系学校聘用后报教育局人事股,教育局开具调动手续。
——副高级年满55周岁女教师聘用。各学校副高级职称年满55周岁的女教师,必须从事学校教学工作,学校每学期对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或身体等原因不能胜任正常教学工作的,学校可不予聘用,并报教育局人事股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紧缺学科“走教”教师聘用。对片区或辅导区内组织的紧缺学科“走教”教师,在聘用时原学校将其在原职称岗位等级内高聘一档,享受高聘一档工资待遇。
责任编辑:孙佩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