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9部委公布了2018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我省西安市阎良区丰宣果蔬专业合作社等58家合作社被认定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省农业农村厅要求,此次入选的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要进一步做优做强;要强化服务宗旨,不断满足成员发展农业生产经营的需求,带动农民增收;要注重规范提升,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民主管理,保障成员各项权利;要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要坚持守法经营,积极弘扬团结互助、诚信友爱的合作文化,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领广大农民合作社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指导服务,落实和完善扶持政策,积极支持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发展。要加强监督,实行动态监测,建立淘汰机制,不断提高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队伍素质。要引导广大农民合作社向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学习,完善章程制度,落实民主管理,不断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服务成员、带动农户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持续增收,助力乡村振兴。(记者 吴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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