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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傍名校”应立体监管

日期:2019-05-31 10:16:45        来源:中国教育报    浏览量:

  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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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铎 绘

  据新华社报道,5月初,一些家长和学生发现,他们积极参与的由所谓“中国传媒大学北广在线”举办的青少年语言大赛、语言测评、合作加盟授权等活动,竟是一场骗局。不幸躺枪的中国传媒大学随即在官网发布“严正声明”, 称社会上一些企业未经许可,擅自发布该项活动,严重误导社会大众,损害了中国传媒大学的声誉。

  名校为何被一再强行傍大腿?说到底是利字当头。知名高校经过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发展,校名、校徽等标识、乃至二级学院的名称,已经成为学校非常重要的无形资产,在社会中逐步积累了很高的认知度与信任度。在一些不法商家眼里,只要“借来”名校的金字招牌,生源就会不愁,财源也自会滚滚而来,于是在利益的驱动下瞒天过海、剑走偏锋,千方百计向外传递与名校、名师有千丝万缕联系的虚假信号。

  这种冒用名校标识的行为既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造成了时间、金钱等方面的损失,又侵害了名校的声誉,还在社会上造成广泛的不良影响,对这一现象必须坚决遏制。

  要遏制这一现象不能再囿于“冒用—声明—再冒用—再声明”的怪圈,必须将所有的利益共同体全部纳入,形成多方协同的立体型监管机制,各司其职,构筑起让培训机构“不敢傍、不能傍”的防护网。

  首先要将之纳入进培训机构的专项治理中。要完善教育部门牵头、多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跨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将冒用校名、故意误导、谎称合作等傍名校大腿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纳入专项治理。

  其次,审批方要做好日常监管。只有专项治理还不够,更重要的是审批方的日常监督与管理。不管是在教育行政部门还是在工商部门注册审批,审批部门必须改变坐等举报再去核查的老做法,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确立黑白名单制度,严格管理。

  除了外在的管理和监督,培训行业还需要确立行业自律。需要建立行规和行约,协调同行利益关系,实施行内互督,维护行业间的公平竞争和正当利益,促进培训行业良性发展。

  作为消费者要擦亮眼睛,对各类培训宣传,尤其是别具诱惑力的“承诺”要树立警惕之心,切忌“望文生义”“盲目信任”,要冷静分析、多方核实,如果确实遇到偷披名校马甲、虚假宣传,要留下证据、主动举报。

  作为容易被侵害声誉的名校一方应增强维权意识,加强自我保护。一是形成应对被侵害声誉的校内处理机制,明晰流程,明确职责,具体到人;二是要注意通过注册商标维护学校名誉,防止他人抢注或滥用自己的品牌;三是根据被侵害声誉事件的具体状况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条款,有针对性地采取发布公告、进行举报或者司法诉讼的方式,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系北京教科院课程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责任编辑:米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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