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厅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扩招6.85万人,并对扩招计划安排、考试组织、招生录取、教育教学、就业服务及政策保障等作出具体安排,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扩招工作任务。
山东高职扩招对象为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招生院校为符合条件的省内优质高职院校,包含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和举办专科教育的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高校。招生专业为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前景好的专业。
山东规定,招生形式以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为主,设A、B、C三个类别,单列招生计划、分类别招生。实施分类教学,全面推进学分制,探索建立学分银行。探索开展“1+X”证书试点,健全以证代考制度,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行业企业实践经历,可计入本人的学业学分。实行弹性学制、弹性学期、弹性学时,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责任编辑:孙佩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