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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70年学生资助工作发展历程

日期:2019-09-30 09:05:38        来源:中国教育报    浏览量:

    新西部教育网讯(中国教育报 记者 董鲁皖龙)从1949年到2018年,我国学前教育毛入学率从不足0.4%提高到81.7%,小学教育净入学率从20%提高到99.95%,初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从3.1%提高到100.9%,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从1.1%提高到88.8%,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0.26%提高到48.1%。

  70年来,教育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在这辉煌发展历程中,党和国家始终坚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始终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

  经过70年的努力,我国已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覆盖各教育阶段、各级各类学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学生资助之路,“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基本实现。

  学生资助不仅促进了教育公平、社会公平,促进了教育事业快速发展,而且在人力资源开发、教育脱贫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谱写出一曲保民生、暖民心、促发展的民生乐章。

  以资助促公平,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

  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经济基础极度薄弱、人民生活极端贫困,全国80%的人口都是文盲,适龄儿童小学入学率不足20%。

  为了调动人民群众接受教育的积极性,我国创立了社会主义学生资助制度,先后实行了供给制、人民助学金、学杂费减免等资助政策,为经济困难家庭子女上学提供了一定保障,充分调动了人民群众主动送子女接受教育的积极性。从1949年到1978年,我国学前教育毛入学率从不足0.4%提高到10.6%,小学教育净入学率从20%提高到94%,初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从3.1%提高到66.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从1.1%提高到35.1%,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0.26%提高到2.7%。学生资助推动了新中国教育事业迅速兴起。

  改革开放初期,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和教育支付能力依然有限,党和国家始终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摆在重要位置,高校不收取学生的学杂费、住宿费,国家定期发放人民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则以助学金、学杂费减免为主,并将资助范围扩展为初级中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困难地区、边远地区的小学及其他寄宿小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人数大幅增长。资助政策为普及义务教育和扩大非义务教育发展规模,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推动了我国教育规模迅速扩大。

  进入新世纪,党和国家更加重视社会公平和教育公平,把学生资助作为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在高等教育领域,为了不让经济困难挡住成才路,1999年《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的规定(试行)通知》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试行)》出台,帮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日常生活费;为减轻学生还贷负担,财政部门对贷款学生给予50%的利息补贴。此后,“绿色通道”范围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政策实施,助学贷款政策不断完善。

  在义务教育领域,2005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两免一补”实施步伐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确定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2005年至2010年的5年内,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2008年又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大大促进了教育公平。

  在职业教育领域,2005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建立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中央和地方财政要安排经费,资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2009年,教育部等4部委又印发了《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决定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2010年、2012年和2015年又3次扩大免学费覆盖范围,目前90%以上的中职在校学生享受免学费资助。

  当前,我国已建立起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所有学段(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所有学校(包括公办与民办)全覆盖、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从制度上基本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学生资助促进教育公平实现了质的飞跃。

  以资助促人力资源开发,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

  只要1元就能吃上两荤一素加水果的午餐。湖南怀化漠滨侗族苗族乡学校1180名学生都在学校吃午饭,通过“4+1”模式——学生每天上交1元自筹款,政府补贴4元,且精准扶贫户家庭学生自筹款由政府财政拨付解决,促进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升级。此举得到学生、家长一致好评。

  营养改善是一项长期工程。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就实行了供给制、人民助学金制度;改革开放之后,国家又逐步实施了助学金、奖学金等多项资助政策,基本保证了在校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营养需求。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跟踪监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男、女生各年龄段的平均身高比2012年增长1.9厘米和2.0厘米,平均体重增加1.3千克和1.4千克,促进了学生身体素质的全面增强,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奠基。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学生资助政策在突出助困的基础上,兼顾了导向功能。近年来,为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陕西省积极落实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相关政策;广东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有力地扩充了乡村教师队伍。

  事实上,早在1955年,我国全面实行人民助学金制度时,就对国家急需专业学生,在资助范围和标准上都给予倾斜。1986年,人民助学金改革为奖学金和贷学金后,又设立专业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专项用于资助特殊专业和到艰苦地区行业工作的学生。2007年以后,我国出台了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免(公)费师范生、服义务兵役学生教育资助、中职学生资助等一系列引导性资助政策,有效改善了我国的教育结构和人力资源结构,吸引了一大批优秀人才流向特殊行业、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单位,满足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了我国人才结构不断优化。

  2002年,财政部、教育部印发《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规定中央政府每年出资2亿元设立国家奖学金,每年资助4.5万名成绩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其所在学校减免当年全部学费。作为最高荣誉等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导向作用明显。

  为了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的引导作用,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中职教育国家奖学金制度实施,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每年奖励两万人。2019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5万名增加到6万名,增加的名额全部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高职院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这些措施大大促进了职业教育发展,为培养大国工匠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党和政府通过实施国家资助保障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使国民科学文化素质有了质的飞跃。

  1964年至2018年,全国6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2.92年提高到9.26年;高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1.7%提高到29.3%;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0.4%提高到13%;文盲率由33.6%下降到4.9%,国民科学文化素质显著提升。

  70年来,我国实现了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正在跨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学生资助功不可没。

  以资助助力全面小康,巩固脱贫攻坚战成果

  “老师,你说娃娃将来学个什么技术好?”记者在湖南省安化县平口镇中心小学遇到学生家长夏玉平前来咨询。虽然孩子还在上小学,但是夏玉平盘算着,过几年让孩子上职校、学技术。近年来在国家免学费、补助生活费等政策的支持下,安化县保持着每年近3000人读中职的规模。

  “‘中职一人,脱贫一家’不是一句空话,而是真正的现实。” 夏玉平孩子的班主任、安化县平口镇中心小学教师刘习聪说。

  资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是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上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以救济式扶贫为主,培养一人、脱贫一户是这一时期稳定脱贫人群的主要特点。

  80年代中期实行扶贫开发以后,更加重视提高贫困人口的科技文化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治穷先治愚、治愚抓教育成为当时的共识。我国学生资助政策不仅重视资助贫困人群子女,而且重视资助刚刚脱贫人群和低收入群体子女,通过资助减轻教育支出压力,有效防止他们返贫或致贫。同时,各学段学生均可获得资助,提高了贫困家庭学生升学信心,为完成控辍保学这一脱贫攻坚硬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必扶智。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接受良好教育,是扶贫开发的重要任务,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要保障贫困地区办学经费,健全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出台,将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2016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的学杂费得以免除。

  学生资助通过帮助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教育、顺利完成学业,提高他们的科技文化素质,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提升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带动整个家庭稳定脱贫和高质量脱贫。

  统计显示,2018年全国累计资助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和普通高校学生(幼儿)9801.48万人次(不包括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和营养膳食补助),比上年增加211.07万人次,增幅2.2%,加上营养膳食补助受助学生3700万人,2018年合计资助学生达1.35亿人次,资助金额超过2000亿元,增幅超8%。

  党的十八大以来,截至2018年,全国共资助学生6.19亿人次,资助总金额累计突破1万亿元,达到了10907亿元。学生资助已经成为一项重大、重要的民生支出。

  70年来,我国学生资助事业取得的长足发展,彰显了我国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进入新时代,我国学生资助工作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孙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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