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机构营销行为,明令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切实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借贷业务的蓬勃发展,人们的消费观念日益成熟,贷款超前消费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拉动了经济增长,促进了社会发展。但是,不少金融机构却将目光盯上了没有稳定收入来源、还款能力弱的大学生群体,打着“经济救急”和“培养消费习惯”的名义,采用零门槛、可分期、免担保等虚假、诱导性宣传等不正当方式,诱导大学生过度超前消费,让他们背起高额“青春债”。
针对不良“校园贷”沦为“校园害”的乱象,监管部门并非第一次给“校园贷”踩下刹车。2017年5月,银保监会等三部门印发通知,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网贷业务,同时提出加强引导,鼓励合规机构积极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合法合规的信贷服务。事实上,在监管部门的重拳打击下,“校园贷”乱象虽得到了有效遏制,却从未远离校园,大学生因为深陷“校园贷”陷阱而被逼上绝路的新闻时有发生。
因此,遏制大学生“校园贷”乱象很有必要。此次《通知》以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放贷机构客户营销管理和风险防范,加强对在校大学生教育、引导和帮扶力度,合理引导网络舆情,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这是针对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乱象筑起的监管“防火墙”,也是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的有效举措。
希望通过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尽快使《通知》落地落实,让消费贷款市场回归健康有序发展,还校园一片净土,助力大学生提高对“校园贷”的正确认知,树立量入为出的理性消费观,发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使不良“校园贷”不再成为绊倒大学生的“青春债”。(刘芊羽)
责任编辑:米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