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计划
意见明确,高校应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按师生比不低于1∶4000的比例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校至少配备2名;同时可根据学校实际配备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中小学校(含教学点)应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生规模1000名以上或200名以上寄宿制学校,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多校区学校、多学段学校和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增加配备。县(区)教研机构要配备心理教研员。鼓励各县(区)设立编制周转池,优先用于补充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纳入省、市、县三级教师培训计划,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必修内容予以重点安排,不断提高全体教师的心理辅导能力和家校沟通能力。
专、兼职教师每年应分别接受至少30个和12个学时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教学、咨询辅导、危机干预等专业能力,其中:专职教师应在3年内接受至少1次省级以上培训,兼职教师应接受至少1次市级以上培训。
辅导员、班主任等思政教育骨干教师每年应至少参加1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重点提升情绪识别与疏导、谈心谈话和家庭教育指导等能力。其他教师每年参加教师培训至少选修1门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课程,培养心理健康助人自助的意识和方法。
鼓励开设心理学学科专业的高校扩大招生规模
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原则上应纳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管理,设有教育学、心理学、医学等教学机构的高校,可同时纳入相应学科专业队伍管理。鼓励开设有心理学学科专业的高校扩大招生规模,加强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课程教学,引导学生考取教师资格证或专业资格证书,提高心理学人才培养质量,加大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人才供给。
有条件的地区、学校可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的教研科研引领作用,牵头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研究,定期评选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推广先进经验。
学校要及早分类疏导学生的各种压力
规范家长学校建设,将分学段心理健康促进指导作为家长学校必修课,增强家长识别应对子女心理问题和主动沟通交流的意识、提高积极预防和危机干预的能力。鼓励中小学在提供课后服务中穿插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内容,邀请家长代表参与活动。
意见要求,学校要及早分类疏导学生的各种压力,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关系和自我意识等方面可能遇到的心理失衡问题,主动采取措施,避免因压力无法缓解而造成心理危机,帮助学生渡过难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大中小学校要设立或依托相关专业机构,每年面向全体教职工、学生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测评工作,注重对测评结果的科学分析和合理应用,分类制定心理健康教育方案。(记者 任娜 实习生 张洁)
责任编辑:米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