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明确,各先行创建县(市、区、旗)要认真落实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要求,结合创建的基本任务和攻坚清单,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创新,强化条件保障,加快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充分发挥创建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有效举措。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省域内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统筹谋划,指导帮助先行创建县(市、区、旗)顺利推进创建工作,并及时将先行创建情况报教育部;同时,要推动未纳入先行创建名单的县(市、区、旗)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努力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为2035年全面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记者 张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