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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

日期:2022-09-20 09:46:20        来源:三秦都市报    浏览量:

  省教育厅发布意见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的意见,明确严格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对特殊原因在校外租房的学生,要履行相关备案手续,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

  同时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建立校外住宿生定期巡查制度。建立完善的假期留校学生管理制度,落实留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措施,解决好留校学生各类生活问题。

  健全家校联系机制 共同推动学生健康成长

  意见强调在坚持党建引领、深化“三全育人”、推进管理协同的基础上,建立全方位协同育人机制,处理好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与教育教学管理的协同、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协同、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协同、软件与硬件建设协同等关系。健全家校联系机制,推进家校联动工作走深走实,加大实地家访力度,用好通信工具、网络新媒体软件等信息化手段做好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交流,共同推动学生健康成长。

  引导在校大学生规范用网文明上网

  加强校园网络文化阵地建设,按照“网下管什么、网上就要管什么”的原则,推进党校、团校和就业服务、心理咨询、学习辅导、在线咨询等联网上线,推进优质校园网络文化产品的精准供给、科学赋能,增强校园网络服务吸引力和感染力。广泛开展网上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共建、共创、共享校园网络文化成果。经常性开展师生网络文明、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形势教育,引导学生规范用网、文明上网。

  严字当头  培育优良学风

  建立学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严字当头,培育优良学风,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人才全面发展、茁壮成长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构建学业发展、心理育人、资助育人、网络育人、实践育人、综合能力提升、生活学习服务、信息化服务等学生成长发展一体化支持系统,坚持把学风建设与加快学校建设、实现内涵式发展结合起来整体推动,有效形成育人合力,促进优良学风持续改善。

  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及时了解并妥善化解学生间的矛盾,深入细致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矛盾调解工作,防范伤害(欺凌)事件发生。广泛开展法治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升学生的法治素养,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建立完善学生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提升现场指挥、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的能力和水平。

  细化对学生基本文明行为,课堂、食堂、寝室等公共场所行为和请销假、早操、晚自习、归寝等日常行为要求,规范学生行为习惯,增强学生自律意识。要将学生行为规范纳入综合素质评价范畴,加大对学生日常行为的教育、检查、督导力度,强化违纪学生教育处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配齐建强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

  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大局。严格按照师生比1:4000配齐建强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和研究生导师等育人主体的作用,规范发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强化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科学干预。

  警惕“培训贷”“非法传销”“乱收费”等陷阱

  严格毕业班学生日常管理,完善毕业班学生请销假、实习实践等管理制度,安排带队教师负责毕业班学生实习实践全过程管理和服务。引导毕业生准确定位,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和成才观。加强学生求职安全教育,教育引导毕业生通过正规途径和平台获取就业信息,警惕“培训贷”“非法传销”“乱收费”等求职陷阱。

  主动为毕业班学生提供优质就业服务,把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加强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及时有效解决毕业生求职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持续开展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帮扶,确保“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帮助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制定完善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方案

  严格落实国家有关高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学籍学历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定完善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学籍学历管理的实施方案。对可能发生冒名顶替、替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关键环节加强监督。建立“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学籍学历管理审核责任终身追究制。

  记者  张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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